关于开展流动人口出生上报质量
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工作站:
为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质量,保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决定于7月15日-8月15日开展流动人口出生信息上报和流动人口信息建档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各市要督促基层对流入和流出人口建档信息、流动人口出生信息登记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及时做好流入、流出人口的建档和信息变更工作。
针对目前部分地方出现的流入地流入人口漏档、流出地全员建档的现象,省里将对各地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和信息交流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考核。
各市请8月20日前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自查统计表反馈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