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各级人大工作的基础。为同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了解代表的意见,接受代表的监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街道人大工委制定计划或作出决定前,应先通过工委委员了解代表意见和建议,再召开人大工委委员会议,听取委员意见。
二、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认真倾听代表呼声,通过代表了解社情民意,加强同群众的联系。
三、经常走访代表,通过走访,随时了解代表的意见和要求。
四、热情为代表服务,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做好办理结果的答复工作。
五、定期向代表作工作汇报,征求代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