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支持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2.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劳动就业和有关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辖区内爱国卫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4.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节、治安保卫工作。 5.依法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领导街道经济工作。 7.开展拥军优属、青少年校外教育、社区文化工作;做好老年人、残疾人工作。 8.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暂住人口管理、防灾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 9.向去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受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