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所长职责 |
|
一、在本辖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全所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 三、主持本所全面工作,完成工作计划和总结,按时部署工作任务。 四、负责本辖区的法制教育,依法治理的组织、检查、督促工作,指导管理民间纠纷调解、两 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 五、抓好本所的行政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司法所职能,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任务。 |
| (责任编辑:管理员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