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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须上墙内容
字体:   2008-6-20  阅读: 次  [关 闭]
 
1、        组织网络图;
2、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3、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4、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
5、        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6、        当事人权利义务。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调解纠纷,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遵守社会公德。
2、调委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司法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工作。
3、调委会可依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主动调解民间纠纷,但不得超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规定的权限范围。
4、调委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并遵守调解的基本程序。
5、协调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做好调解后的回访工作;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不得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6、调委会协助法制宣传部门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合法合理原则;
3、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原则。
 
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
1、不得徇私舞弊;
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4、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5、不得吃请受礼。
 
当事人权利义务
权利: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义务: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加剧纠纷、激化矛盾;
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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